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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员之星的评比方案

『 更新时间:2009-10-12 』『 责编: yuxin 』『 作者:佚名 | 来源:原创 』『 浏览:

徐州七中关于开展校“团员之星”的评比方案

一、评选宗旨

为了更好地渗透我校“以生为本,德育为首”的教育理念,增强团员的意识,提升身为共青团员的归属感,光荣感,使命感与责任感,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,引导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经我校团委研究决定,于200910月开始进行“团员之星”评选活动。

二、评选对象:我校全体学生团员

三、评选标准

1、思想健康向上,模范执行“徐州七中校纪校规”,自觉遵守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。

1)各方面能够起带头表率作用,无任何违反校纪、校规现象。

2)能够积极主动参加团委、学生会等组织的各项活动,努力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质。

3)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,能够勇敢地指出并纠正同学所犯的错误,在班级里面具有较高的威信。

2、积极进取,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学好问,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,各学科学习成绩较好。

1)有良好的学习习惯,善于分析,勤于总结。

2)能够主动帮助他人一起提高学习成绩,积极配合班级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。

3、心中常怀感恩之心。

1)尊敬师长,关心他人,能助人为乐。

2)和长辈、师长、同学之间关系融洽,在同学、老师中具有良好的口碑。

3)诚实守信,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,自觉维护团结,无任何同学之间的打架现象。

4、按时缴纳团费,及时认真地完成各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。

  有较强的责任心,热忱于自己的工作之中;工作上具有团结合作的精神,做事讲原则,有主见不为名利所动;工作上虚心接受领导和同学的意见,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;大公无私,时刻具有奉献精神,起到模范作用。

5、积极、准时参加团委组织的每一次会议,不迟到,不早退,不缺席。

四、评选办法及表彰

1、原则上“团员之星”的评选活动各团支部初评设定为每月一次,在每月的最后一周进行,以各团支部为单位,在民主投票的基础上,每个团支部每月产生一名“团员之星”候选人。班主任需根据条件严格选报并填写申报表,校团委将再进行认真审核。如果条件不够,宁缺勿滥。

2、各团支部严格按照评选标准选出本班的候选人,最后由班主任把关(可连续重复推荐,学校评选时也可重复确定)并按时把表格上交校团委段艳老师处。

3、校团委组织人员对各班所报名单及材料进行严格评选,每个月表彰一批“团员之星”,作为校级以上荣誉的重要依据。

4、届时校团委将进行全校公布、展示、表彰。

五、备注

徐州市第七中学“团员之星”候选人推荐表上一律用黑色水笔书写,班主任意见和校团委意见都必须用黑色水笔填写完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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