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 更新时间:2009-11-16 』『 责编: yuxin 』『 作者:佚名 | 来源:原创 』『 浏览:
』
徐州七中首届“感动校园十大人物(集体)”评选活动方案
一、指导思想
感动是情感的共鸣,是心灵的震撼,是精神的升华。我们在感动中成长,社会在感动中进步。通过在我校开展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比活动,发现感动、传播感动、体验感动,从而在全校范围内掀起一股弘扬正气、歌颂真情、倡导真善美的热潮,用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感动师生,用身边的榜样打动师生,引导广大师生从平凡的小事做起,学会关爱他人、关爱社会,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,努力营造良好的校风、学风,构建和谐校园,推进校园文化建设,从而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09年11月至2009年12月开展首届“感动校园十大人物(集体)”评选活动。
二、组织机构:
主办:团委
协办:教科室、德育处、办公室、教务处、总务处
三、评选对象:
徐州市第七中学所有在校学生
四、评选标准:(参照任意标准进行推荐)
1、 面对家庭的贫困,面对自身的疾患,面对突如起来的打击和挫折,不甘消沉、自暴自弃,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,自强自立,用执著和坚强在逆境中飞扬,在逆境中创造奇迹。
2、敢为人先,积极上进,率直健康,爱好广泛,有有一定特长,积极参加各项学生活动,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,能够用自己的健康阳光的性格感染周围同学。
3、尊敬师长,孝敬父母,在对长辈的孝敬方面有突出感人的事迹;不计个人所得,尽己所能付出爱心,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,拾金不昧,见义勇为,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、帮残助困等活动。
4、品学兼优、全面发展、勤奋好学、刻苦钻研,有较强的实践能力,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。
5、在突发事件中运用自身聪明才智和所学知识,为集体或他人利益挽回减少损失,事迹被广泛认同;
6、关心集体,有良好的行为习惯,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,受到同学公认和好评。
7、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艺术比赛,取得优异成绩;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各类体育活动,成绩特别突出,代表学校在县级、市级或省比赛中,顽强拼搏,积极进取,获得优异成绩,为学校赢得荣誉。
8、在日常生活学习中,其诚信,责任心和正义品质有突出的表现。
五、参与方式:
1、个人自荐和班级推荐相结合。
2、各班以自下而上、层层推荐的方式,确定1名候选人(如确有特别突出的亦可超报)并提供典型事迹材料。也可以由学生推举产生。
3、候选人材料要求真实可信,能引起心灵共鸣。在题目下面写上班级、姓名。
4、候选人材料上交截止时间: 11月20日下午放学前交到团委,过期不候。
5、每位师生都能认真参与,在活动的过程中感动自己,感动他人。
6、每个班级、每个年级充分发挥班级、年级的力量,认真组织,积极宣传。
六、评选程序
本次评选活动是我校首次举办的十大感动人物评选活动,本次评选活动分为六个阶段。
第一阶段:宣传发动
通过班干部会、班会、校园广播、版面等发布十大感动校园人物评比的消息以及相关活动要求,充分发动师生参与评选活动。
第二阶段:各班上报候选人
每个班级通过各种形式(选举、自荐、推举)产生的候选人上报学校团委,同时提供事迹材料。
第三阶段:产生候选人
评选委员会对各班推荐人选资料进行审议,拟订20名正式候选人参与最后阶段的投票。事迹将通过广播、版面进行公示,征求意见。
第四阶段:评选
在统一时间由班级组织学生投票,根据学生投票结果,票数在前10位的候选人将被评为“感动校园十大人物”。
第五阶段:后期宣传(以团刊的的形式)。
七、表彰及奖励:
1、颁发证书及奖品。
2、当选“感动校园十大人物”的学生材料将装入高考档案中带入大学。
3、当选“感动校园十大人物”的学生的事迹编入团刊,载入校史。
4、评出优秀组织奖(班级)
徐州市第七中学团委
2009年11月16日